试管助孕须知

试管婴儿的继承权应如何规范?

来源:未知作者:admin 日期:2022-11-17 浏览:

  婚姻期间试管婴儿的继承权

  首先,我们应该澄清 "婚姻期间 "的含义。根据相关解释,婚姻关系从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开始,到颁发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的诉讼和终结,或夫妻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结束;如果在离婚法院宣布离婚终结后,夫妻一方对离婚判决书提出上诉,这段时间仍属于婚姻关系期。因此,婚姻关系的结束有三种情况:在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判决书;在法院命令离婚的情况下,判决书的发布;以及配偶一方死亡或宣布死亡。

  其次,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对合法婚姻和事实婚姻进行区分。虽然中国现行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缔结的事实婚姻无效,但仍值得研究,因为现实中普遍存在这种情况。

  1.合法婚姻中的试管婴儿的继承权。

  在这一时期,试管婴儿的继承权因丈夫的态度而异。

  [1] 在配偶双方的明确同意下,试管婴儿的继承权。

  什么是 "明确同意"?是否进行体外受精的问题关系到配偶和所生子女的各种民事权利,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56条,民事行为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其他形式的。如果法律规定了一种特定的形式,就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民事行为可以分为两种形式:明示和默示。表达是用直接的词汇来实现说话的行为,除了平时的口语、文字、表达词汇外,还包括平时使用的具体肢体词汇,如举手打招呼的出租车。隐含形式是一种隐含的或间接的表达方式,它不能被他人直接掌握,只能通过推理来理解其含义。因此,只有在法律或交易习惯允许的情况下才会使用隐含形式。

  什么是 "明确同意"?根据中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看来,配偶双方的书面同意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先决条件。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得到肯定的回答,理由如下:首先,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丈夫给予或暗示其口头同意,他应该能够预见这一行为的法律后果,如果他不想这样做,他必须明确表示;其次,即使他口头给予或暗示其同意,然后后悔,丈夫也可以通过不签署知情同意书来规避妻子和丈夫。其次,即使丈夫口头同意或默示拒绝,他也可以通过不签署同意书来阻止体外受精的实施。

  综上所述,在配偶双方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合法婚姻期间的试管婴儿的继承权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只要孩子是在婚姻期间受孕或出生,合法的推定并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无论孩子是自然受孕还是人工受孕。在学术界没有争议,世界上所有国家或地区的规则都是一样的。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31条规定,"丈夫是婚姻期间受孕的孩子的生父"。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06条规定:"被认为是婚生的孩子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受孕而生的孩子"。在中国大陆也有类似的规定。

  [2] 如果妻子欺骗或隐瞒丈夫,或未经其同意,对试管婴儿提出继承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如上所述,人工授精对丈夫和妻子都有影响,但不同的是,它不是在丈夫的同意下进行的。如果支持合法性的推定,这似乎会损害丈夫的知情权。但是,作者认为,与丈夫的知情权相比,试管婴儿的权利更应该得到保护。根据合法推定理论,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孕育或出生的任何孩子都被认为是合法的孩子,丈夫如果想否认孩子不是他的,就必须证明孩子实际上与他没有关系,即使他实际上与他有关系。

  因此,即使妻子在合法婚姻期间欺骗或隐瞒丈夫,或未经丈夫同意进行人工授精,孩子也被视为合法子女,在夫妻双方之后有合法的继承权,丈夫不能否认。

  2,在事实婚姻存在期间,体外受精的继承权。

  综上所述,提交人认为,如果孩子是在事实婚姻存在期间受孕的,应类推适用合法推定,并假定孩子是合法的,合法的孩子享有与父母相同的继承权。

  婚姻失败的试管婴儿子女的继承权

  虽然人工授精技术越来越成熟,但不能保证马上就能成功,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将精子冷冻起来供以后使用。婚姻的终止有两种情况: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司法离婚,以及丈夫死亡或被宣布死亡,而根据受孕时间,可以区分为婚姻终止前的受孕和婚姻终止后的受孕,对于这两种情况,下面将分别讨论。

  1. 离婚前受孕的试管婴儿的继承权。

  如果婚姻因离婚而终止,在婚姻期间受孕并在婚姻终止后出生的子女对其法律地位没有异议,是有权继承其父母遗产的合法子女。

  2. 离婚后受孕的IVF婴儿的继承权。

  关于单身女性是否可以通过人工授精生育的问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对不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夫妻和单身女性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在中国,禁止单身女性进行人工授精,所以不存在离婚后怀上的试管婴儿的问题,更不存在他们的继承权。

  3. 丈夫死亡或宣布死亡前所孕育的试管婴儿的继承权。

  4. 丈夫死亡或宣布死亡后受孕的试管婴儿的继承权。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丈夫生前是否有同意对妻子进行人工授精的意愿,可以进行以下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丈夫在生前有这样的愿望,那么在丈夫死亡或宣布死亡后,妻子按照丈夫生前的愿望用丈夫的冷冻精液进行人工授精所生的孩子是否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由于在本案中,丈夫在去世前明确同意妻子使用他的精液,所以一般推定通过人工授精出生的孩子是合法的孩子,因为他们已经得到了丈夫的同意,并且与丈夫有血缘关系。然而,推定合法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妻子的受孕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妻子在丈夫死亡或宣布死亡后通过人工授精生下的孩子不能被视为合法。此外,由于妻子的生育行为发生在丈夫死亡或宣布死亡之后,根据普遍继承原则不能为她保留必要的份额。针对这一法律难题,大多数立法者主张禁止用已故丈夫的保留精液进行人工授精,以保护子女的权益,避免纠纷。

  其次,妻子在亡夫死亡或宣布死亡后,自愿使用亡夫的精液进行人工授精,其子女是否未经亡夫同意而与亡夫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试管婴儿的继承权问题并不存在,因为婚姻已经解除,而且根据我国现行立法精神,禁止对单身妇女进行人工授精。